为充实我局编外人员队伍,根据工作需要,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编外人员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录岗位及工作职责
招录坡头区城综局编外人员2名,区编外人员二类人员编制,主要工作职责是配合、协助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以及其它行政工作。
二、招录对象及条件
(一)基本条件:
1.身体健康,适合高强度工作;
2.大专及以上学历;
3.政治立场坚定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
4.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;
5.年龄35周岁以下(即1988年2月14日以后出生);
(二)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报考:
1.受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罚的。
2.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(聘)考试、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。
3.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、纪律审查,或者涉嫌犯罪,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。
4.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(岗)人员。
5.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且在服务期内的,以及违反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的人员。
6.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。
7.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薪酬待遇
招录人员为编外人员,享受湛江市坡头区规定的薪酬待遇,单位不提供住宿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时间:2023年2月14日--2月19日
(二)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
本次考试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。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《坡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录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2),同时提供本人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学历证书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,一同打包提交至邮箱:zhandy90@163.com进行报名。
资格审查。坡头区城综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。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,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核意见为准。
注意事项:
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。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报考、考试或聘用资格。有伪造、变造学历、学位、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,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,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,一经发现,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。有单位在编在职(岗)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,并出具书面证明。
(三)考试
考试方式为面试。根据考生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名单。审核通过后将面试的具体时间、地点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。不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面试的,视作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。
(四)体检
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,将在坡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。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议,可向湛江市坡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。体检费用自理。体检时间、地点、要求另行通知。
五、递补
因应聘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,拟聘人选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,或聘用后终止聘用关系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,可依次递补人选。递补期限为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,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。
如出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规定终止情形,依法终止聘用关系。如果法律法规有新规定或者上级有新的规定,聘用单位与聘用人选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,聘用单位有权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单方终止聘用关系。
六、其他事项
(一)本次专项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,不举办、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。
(二)本公告及附件在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。
(三)本公告解释由湛江市坡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。
联系电话:0759-3950484
附件1:《2023年湛江市坡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编外人员岗位表》.xlsx
附件2:坡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录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.doc
湛江市坡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