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招聘岗位
勤务岗位4名。
二、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二)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;
(三)品行端正,热爱并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;
(四)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(1988年2月17日后出生),大专及以上学历。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、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,退役军人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,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。
(五)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、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,无纹身、体形端正,男性身高1.7米以上,女性身高1.62米以上,矫正视力5.0以上;
(六)无违法犯罪记录,无因违反纪律规定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;
(七)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三、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:
1、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2、曾被行政拘留、收容教养、收容教育的;
3、参与或者支持色情、吸毒、赌博、迷信等活动的;
4、被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;
5、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;
6、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;
7、被吊销律师、公证员执业证书的;
8、患有精神疾病或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的;
9、编造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,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,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;
10、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;
11、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12、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。
四、招聘程序及方法
(一)报名
1、报名时间: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4日(工作日周一至周五,上午9:00—12:00,下午14:00—18:00);
2、报名地点:斗门区白蕉镇同心路143号(白蕉派出所);
3、报名电话:0756-5501100、0756-6323099;
4、报名资料:
(1)《珠海市公安局白蕉派出所综治队员报名表》;
(2)身份证原件(需提交正反面复印件1份);
(3)户口簿复印件;
(4)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,学历验证报告(大专以上),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;
(5)退役士兵提供《退伍证》复印件;
(6)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(同版);
(二)资格审查
报名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,虚假信息一经查实,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。
(三)考试
考试包含体能测试、笔试、面试等方面内容。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: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面试成绩×60%(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)。
1.体能测试。体能测试项目、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
考生应对自身身体状况是否适宜参加体能测试进行认真考量,有相关疾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者请勿报考,以免发生意外。体能不达标者不得进入下一轮考试。
2.笔试(满分100分)。闭卷形式,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基础知识、法律常识、时事政治等方面内容,笔试合格线为60分。笔试结束后,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。前两项合格者,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,按照1: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,不足1:3的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。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
3.面试(满分100分)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,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、沟通、语言、心理抗压等方面能力及仪态仪表等,面试合格线为60分。面试结束后,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,并依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,如总成绩并列者,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。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
(四)体检。体检含身体检查及心理测试两项,按聘用岗位1: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。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,体检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委托有关医疗机构负责,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,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(对心率、血压等能当场告知的检查结果有异议的,应当场申请复检,经同意后即时复检),逾期视为放弃;复检只能进行一次,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。
(五)政审。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辅警的条件进行政治审查。政审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(六)公示。根据体能测评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政审等情况,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,办理聘用手续。
五、薪酬待遇
经考试录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,参照白蕉镇政府雇员规定的薪酬待遇。
六、其他事项
(一)本公告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,咨询电话:0756-6323099。
(二)符合开考条件后、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补录。
(三)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,已签订就业协议的,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,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。
(四)因综治队员需与民警一起,共同承担派出所日常警务工作;需通宵值勤、连续多日在外出差等情况,适合男性。
白蕉镇组织人事办公室
2023年2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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